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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写和报送2021年大事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8
各部门、单位:
为准确记录、全面总结学校2021年的重要工作、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以及重大成就、重要经验,现启动2021年大事记编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内容范围
(一)重大活动
1.上级领导到校视察、指导工作情况;学校或部门、单位(以下统称二级单位)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评估情况。
2.学校或二级单位举办、承办的重大活动。
3.学校或二级单位领导考察访问、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情况;与兄弟院校来往的重要活动。
(二)重要会议
4.学校举办、召开的各项重要会议和专题会议。
5.学校领导参加的校内外重要会议与活动;教职工参加的校内外重要会议与活动。
(三)重要成绩
6.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采取的重大措施及取得的重要成果,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实训、就业(创业)等基地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效。
7.学校完成的重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重要学术论文的发表,重大发明创造等;教职工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课题、科研经费、专利获得情况。
8.学校、二级单位及师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荣誉情况。
9.新闻媒体报道有关学校情况、活动、人物的重要新闻,学校师生发表的有影响的重要文章、作品等。
(四)重要工作
10.学校领导人事任免情况,学院内设机构的设置、调整情况。
11.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情况;知名学者被聘为学校客座教授、名誉教授、兼职教授情况。
12.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情况,优秀毕业生发展情况等。
13.学校出台的重要文件,做出的重要决议、决定、发展规划等。
14.学校与国(境)内外单位签订的重要合同、协议,合作办学项目实施情况。
15.重大实验仪器、设备的采购及重要合同、协议的签订情况。
16.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的开工、竣工及整治校园环境的重大举措。
17.与学校转型发展有关的重要工作。
18.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情况。
(五)其他事项
以上未尽详列,但应予记述的重要事件。
三、编写要求
1.真实准确。撰写应尊重事实,有据可查。每条大事记应准确描述何时、何地、何事(会议、活动、背景、意义、效果等)、何人参加。
2.简明扼要。以客观叙述为主,避免主观评论和空话、套话,做到“只叙不议”。多部门共同承担的事情,经协商指定部门撰写,保证大事、要事不遗漏。做到事实脉络清晰,文字简洁精炼,一般不超过150字。
3.一事一条。大事记应以时间为顺序逐条记载,不可在一条之中同时记载两件以上事项。如果同一日中发生几件大事,应分条列明。
4.明确时间。大事记时间应记载具体,写明月、日。持续时间较长的大事,其时间可以概括写或标明起止日期;同一事件发生在一年中的不同时期,可跨越时间顺序集中叙述。
5.统一称谓。称谓应写单位全称,不得写作第一人称;人物称谓可加职务、职称,一般职务在前,姓名在后。
四、报送要求
1.大事记是反映本单位发展变化的重要历史记载,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应亲自督办和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件进行认真回顾,详细查阅资料和档案,梳理分类汇总,摘其大事,疏而不漏,要而不繁。
2.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大事记的内容范围,严格按编写要求做好大事记的整理工作,并于2022年5月26日前报送到学校档案室(行政楼505)。
3.各单位2021年大事记相关材料的纸质版须经本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标题黑体小二号,正文宋体小四号,行距30磅,发送至sjzxydas505@126.com。
联系人:贾文溪 联系电话:66617030
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