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推进“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学校应用型转型发展需求,根据《石家庄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石院政〔2021〕65号)(附件1),现将2023年上半年挂职锻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 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培养需求,选派教师参加2023年上半年挂职锻炼,原则上采用脱产挂职方式(师范类专业、工程教育类专业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脱产或半脱产),挂职时间为6个月。 二、选派程序 拟参加挂职锻炼教师填写《石家庄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附件2),学院审核后,汇总至《石家庄学院2023年上半年教师挂职锻炼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并于2022年10月31日(周一)前将附件2、3电子版及纸质版报教务处。经审批后,教务处将在网站公布挂职锻炼选派人员名单。 三、管理考核 选派教师由所在学院与挂职单位共同管理和考核。 挂职前,教师应与所在学院和挂职单位签订《石家庄学院教师挂职锻炼协议书》,并交挂职单位、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分别备案。教师挂职锻炼单位一般由各学院从本学院校企合作单位中选择,由各学院派出并严格监管,严防虚挂、空挂。如果教师选择非本学院校企合作单位挂职,各学院须严格把关; 脱产挂职期间,教师严禁安排教学任务,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按时填写《石家庄学院教师挂职锻炼日志》,各学院相关领导及专业负责人要进行调查走访,及时了解教师挂职锻炼情况; 挂职期满后,教师填写《石家庄学院教师挂职锻炼鉴定表》和《石家庄学院教师挂职锻炼验收表》,连同《石家庄学院教师挂职锻炼日志》交由所在学院统一审核,之后报教务处备案。另外,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召开挂职锻炼成果汇报会,由挂职锻炼教师汇报工作经历并分享经验心得。 四、其他问题 各学院相关领导及专业负责人要加强挂职锻炼过程管理及审核总结工作,要积极开展挂职锻炼调查走访、汇报交流等活动,切实保证教师挂职锻炼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张丽娟 电 话:66617084 地 址:行政楼二楼222室 附件: 1.石家庄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2.石家庄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 3.石家庄学院2023年上半年教师挂职锻炼推荐人选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