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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石家庄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举办2024年大学生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2019年及以后)内毕业生。
二、大赛目标与任务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
三、大赛内容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和萌芽赛道。
2.赛事内容参考:2023年《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之附件。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各参赛团队及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循参赛项目审查工作要求,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五、赛程安排
1.学院报名、遴选阶段(4月- 6月7日)
(1)各学院要积极开展动员交流,强化赛事宣传,动员、鼓励、支持广大师生踊跃参赛。各参赛团队认真对照“互联网+”大赛参赛赛道、组别和评审规则(详见附件),准备项目PPT,通过项目路演、项目辅导、院级选拔赛等活动,提升参赛数量和质量。
(2)网上报名系统开放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需组织本学院所有参赛项目完成“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线上报名工作。
(3)6月7日各学院将本学院遴选的优秀项目的演示文稿(项目名称.ppt)、学院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一并打包(**学院.zip)发送至邮箱:fybcn0110@126.com
2.学校评审阶段(6月)
学校通过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校内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组织进行校级决赛,主要进行:
(1)网上材料评审:评委会对各团队项目ppt进行评审,选出进入线下路演的项目。
(2)项目路演评审:参赛团队通过PPT进行项目展示和答辩。评委会结合项目计划书和团队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大赛。
(3)学校拟推荐项目进行打磨、整改。
(4)校内选拔赛全部活动于6月底前完成。
上述各阶段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大赛通知安排做适当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优秀组织奖。对获奖团队和单位颁发证书及奖励。
七、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成立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各方力量,积极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报名组织、项目推荐工作。
2. 重点发掘学生排名第一的科技成果和高质量创业项目,鼓励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校级以上获奖项目,进一步完善和打磨项目,继续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力争获得更高的奖项。
3. 近三年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其他相关学科竞赛获奖项目,大学生创业中心在孵项目需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八、其他
网上报名系统开放后,各参赛队在线上报名时,需提交项目计划书。
往届赛事相关资料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教务处:联系人及电话:范亚斌 66617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