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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石家庄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1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高校思政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引导我校辅导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和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申报人原则上要严格按照《2021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规定的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选题申报。申报者也可根据课题指南中规定的选题方向,围绕工作实际,积极创新研究方向,科学设计研究题目,针对思政工作中、辅导员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课题要突出重点、体现研究特色,注重对实际情况的调查了解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解决实际问题,以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创新研究推动实践创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1.专职辅导员(含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和一线专职辅导员)及其他在岗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
2.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申报者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其中课题申请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4.已承担本思政课题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思政课题。
5.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
(三)申报流程
1.申报选题。为了加强选题把关,避免在相同选题上过多的重复申报,或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方向,填写《石家庄学院2021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清单》(见附件3,请于2021年5月26日下午16:30前上报电子版至邮箱sjzxyxgb@126.com),由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把关。
2.选题初审通过的,填写《石家庄学院2021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请用计算机填写,表格均可加行加页,排版清晰)并报送校学生工作部131室;《课题申报书》(1式5份,整体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信息表二另需以活页形式提交纸质材料,1式5份。)需在6月7日前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逾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二、立项审批
将采用匿名评审方式遴选出2021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具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科研处牵头组织评审专家对各项目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课题项目,经研究通过后予以立项。对于获得立项的项目,将给予每个项目2000元的课题经费资助。
三、课题管理
(一)完成时限。校学生工作部、科研处牵头对立项课题实施过程管理,全面检查、督促课题的开展,课题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原则上不延期。
(二)经费使用。课题经费专项用于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课题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有关规定执行。
(三)成果运用。对优秀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成果,学生工作部将予以重点宣传推广,并以适当方式向省委教育工委等相关部门推荐。
四、结项要求和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项目的管理,学生工作部决定对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进行结项清理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督促应该结项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抓紧做好结项工作。
1.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项目到期后需要填写《石家庄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附件4)一式三份和《2021年度石家庄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结项统计表》(附件5),并同时出具各项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7日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学生工作部131室。学生工作部、科研处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立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结题验收。
2.项目到期后,必须申请结项,特殊情况需办理延期结项。逾期不能结项的项目,学生工作部将终止项目资助。
联系人:宋羽 联系电话:66617106
附件:附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 科研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