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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家庄学院2022、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各学院:
按照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进展安排,现将我校2022、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和方式
(一)结题范围
2022、2023年度省级、校级大创项目已到结题时间(或提前完成)的项目(详见附件2)。
(二)结题方式
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和相关结题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验收。
二、项目结题要求
(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同时提交电子稿。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纸质版)。
2. 项目研究论文/报告,附申请书后装订。
3. 项目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附研究论文/报告后装订。
(二)提交时间
1. 学院初审(4月15日前)
完成项目研究后,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各二级学院成立大创项目评审组,对学院材料进行初审,并给出院评审意见。
2.材料报送(4月19日前)
各学院将初审合格的结项材料按照打分顺序排名填报初审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连同项目结题材料一并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224室),电子版(学院.zip)发送至邮箱fybcn0110@126.com
3.学校终审(4月下旬)。
三、其他
(一)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延期申请,指导教师及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应届毕业生主持的项目不得延期。
(二)凡无故未能按时结题或延期仍未结题的项目,学校将终止项目并停止经费的使用;承担项目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本类项目,所在学院申报“大创项目”的名额相应减少。
(三)请各学院根据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附件2),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及时结题。
(四)存在以下情况时结题不能通过:
提供的结项文件、资料、数据严重短缺或不真实;无故未完成预期主要成果;擅自改变立项申报时提出的研究目标和内容。
(五)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范亚斌;联系电话:66617082